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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民歌整理與解注的文化之維――以“私情譜”文學為考

作者:陳鵬   來源 :中小學音樂教育網(wǎng)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8-01-17   點擊:

  正因民歌及相關的民間小戲有如此解放人性的功能,所以封建正統(tǒng)文人將其視為洪水猛獸。如明顧起元就認為這些“誨淫導欲”之作“非盛世所宜有也”(《客座贅語》卷九)。晚清余治更是對此痛心疾首,特意撰寫《勸收毀小本淫詞唱片啟》,欲將這類“淫詞”“嚴禁刊刻,吊板銷毀,立碑永禁,不許發(fā)賣,庶致搜羅凈盡,永絕根株”。

  直到1918年北京大學開始征集歌謠的時候,最初還規(guī)定“不涉淫褻而自然成趣者”可以入選,一些所謂“猥褻的歌謠”仍被排除在外。1922年發(fā)行《歌謠》周刊時才在《本會征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》第四條強調“歌謠性質并無限制,即語涉迷信或猥褻者,亦有研究之價值……不必先由寄稿者加以甄擇”(《歌謠》第1號)。這才為這類表現(xiàn)男女私情的歌謠爭得了較大的生存空間。

  中國古代民歌的私情言說有著深刻而嚴肅的文化意蘊,從中可以發(fā)掘出中國古代中下層社會的行為風尚、人性解放等文學主題,并以此反窺民歌世界與現(xiàn)實世界的聯(lián)系和差異,從而進一步推動對古代民歌的整理與研究。

  作者簡介:陳鵬,副教授,博士后研究人員,文學博士,從事中國古代文學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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