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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音樂史(一)

作者:   來源 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8-01-31   點擊:

 ?。ㄇ?6世紀—前221)
  春秋(公元前8世紀--前5世紀)時期,開始出現(xiàn)“禮崩樂壞”的局面。春秋時期,宗法制度漸次瓦解,異姓不妨結盟,同姓反會相攻,宗族、血親觀念逐漸被地域性的封國觀念代替,各地區(qū)原來只能在社會下層流行的當?shù)匾魳冯S之而取得了自己應有的地位。《詩經(jīng)》中的《國風》是各諸侯國的本國歌詩,《國風》絕大部分是春秋時期的作品,正是春秋時期各地音樂逐漸復興才出現(xiàn)的現(xiàn)象。到后來,地方音樂甚至可以取代雅樂,用于禮儀了。鄭國音樂(鄭聲)是首開其端的。正因為此,以維護禮樂制度為己任的孔子才會“惡鄭聲之亂雅樂也”,并說“鄭聲淫”(鄭聲浸淫雅樂),提出要“放鄭聲”(把鄭聲趕出雅樂領域)。但是孔子并不能改變歷史的進程??鬃尤ナ乐?,各地方音樂的影響更加擴大,社會上稱之為“新樂”,其中著名的有鄭、衛(wèi)、宋、齊等地區(qū)的音樂。“新樂”是從“新興起”的意義上起的名字,如果從歷史上說,其實不少“新樂”比號稱“古樂”的西周雅樂更加古老。例如鄭、衛(wèi)、宋等國,鄭是早商活動地區(qū),衛(wèi)是商王室所在地,宋是商亡后商后裔的封國,它們的音樂都承襲自商,從淵源講,比岐周音樂古老,而且發(fā)展水平也較高。更重要的是,一切“新樂”都沒有象“古樂”那樣,被禮樂制度堵死,而是按音樂自身規(guī)律發(fā)展。所以“新樂”清新活潑,風格多樣,優(yōu)美感人,連理論上懂得“古樂”重要的貴族也不得不承認他們確實喜好“新樂”,聽“新樂”不覺疲倦。
  出土的春秋時期的編鐘,已不再守雅樂“宮-角-征-羽”的音階規(guī)律,它們非常生動地為后人保存了當時各地不同風格的音階形式。例如鄭國新鄭編鐘(新鄭是鄭的都城),既可構成歷史上奉為“正統(tǒng)”的升四級七聲音階,也可構成自然七聲音階;并可構成三種調高的五聲音階。晉國侯馬編鐘的音階六聲缺角(mi),甚至與今天這一地區(qū)的民歌音階特點相同。
  各地“新樂”興起后,不但在當?shù)匕l(fā)展,而且進一步隨著政治和經(jīng)濟的交往,國與國之間的戰(zhàn)爭,得到空前的大交流。春秋中晚期的楚國編鐘一套十三枚,備有完整的十二律,包含了演奏各地音樂的可能棗它們應是各地音樂大交流的反映。戰(zhàn)國初期曾國的大套編鐘,即最有名的曾侯乙編鐘,不但從鐘的音列上,更以鐘的銘文告訴我們當時音樂大交流的真實存在。
  (前16世紀—前221)
  戰(zhàn)國(公元前475年——221年)時期,各諸侯國紛爭數(shù)百年,周王室由衰微而滅亡,各小諸侯國也被幾個大國吞并。這一時期的“新樂”,引人注目的有趙國,其實更應注意的是楚國。但因為最早寫這一段歷史的是漢代人,而“新樂”又是以與“古樂”對立的“壞音樂”的面目被載入史冊的,漢高祖劉邦卻喜愛楚聲,所以史家就不敢把異軍突起的楚聲納入“新樂”范疇了。楚僻處南方,它接受了周文化,但思想上受禮樂的束縛要比中原各國小,春秋時期楚的伶人就是演奏當?shù)匾魳返摹3魳返娘L格與中原各國也很不同,這從《楚辭》和《詩經(jīng)》的不同就不難看出。楚國也是南北各地音樂交會的地方,鄭、吳、蔡、越的歌舞都曾出現(xiàn)在楚國。
  但是總的說來戰(zhàn)國時代重視的是戰(zhàn)爭和治國方面的學問、人才,而且由于連年戰(zhàn)爭,戰(zhàn)爭的殘酷又遠遠勝過春秋,結果往往是大肆殺掠,對經(jīng)濟和文化造成的破壞很為嚴重。所以,雅樂固然已基本無存,“新樂”的發(fā)展卻也受到了阻滯。
 ?。ㄇ?6世紀—前221)
  西周以來,樂隊體制日趨完善,到戰(zhàn)國初,不但樂器品種繁多,音量、音色都已十分可觀,制作也非常精細,對音準和音質的要求大大提高了。史稱周代開始對樂器以“八音”進行分類,這應是可信的。所謂“八音”,就是以直接關系到樂器發(fā)音的材質作為樂器分類的依據(jù),從而把所有的樂器分為八類。(這樣分類今天看來并不太科學,因為它多半是與制作工匠關系更為密切的分類法,但在當時,卻也與樂隊結體有關,所以是適用的。即使今天,我們依然稱流行江蘇南部、上海、浙江一帶的一個民間器樂品種為“江南絲竹”,就是這一分類的緒余。)所謂“八音”有“金”(上古稱銅為金。青銅制的鐘、等樂器屬這一類。“石”(有石制的磬)、“土”(實指用土燒制的陶。塤屬此類)、“革”(“革”即皮革。鼓類樂器雖然有木等各種鼓框,但受擊發(fā)聲在于皮革,所以鼓類樂器屬此類)、“絲”、(中國的弦樂器自古以來即用絲作弦,故弦樂器瑟、琴、箏均屬絲類)、“木”(木制的擊奏、刮奏樂器如“木兄” 、“吾欠” )、“匏”(“匏”是葫蘆類植物,笙、竽等簧管樂器用它作座,故歸一類)、“竹”(簫、管、笛等竹制管樂器屬這一類)。這八類樂器,足以構成龐大的鐘鼓樂隊,其中尤以鐘和磬為重要樂器。鐘聲宏大、磬音清亮,以它們?yōu)橹骺梢栽斐汕f嚴輝煌的音響效果,最高貴族選用它們來體現(xiàn)自己在社會上的崇高地位,是再恰當不過的了,這是鐘磬類樂器在那時能達于極至的社會原因。
 ?。ㄇ?6世紀—前221)


  1978年在湖北隨縣(今隨州市)出土的戰(zhàn)國初曾侯乙墓的編鐘、編磬及其它樂器,是迄今所見最龐大的鐘鼓之樂的樂隊配制。這一墓葬共分四室,與樂隊有關的是中間最大一室和東邊次大一室;中間一室摹擬“殿庭”,東邊一室則是“寢宮”。“寢宮”放墓主棺槨一具及殉葬女子棺木八具,并有為其它樂器調音用的“均”(今人也稱“均鐘”)一件,十弦彈奏樂器一件,二十五弦瑟五件,竽(笙?)二件,加上一件懸鼓。這些顯然是在“寢宮”演奏《房中樂》用的輕型樂隊,是所謂“竽瑟之樂”,由竽和瑟為主組合成比較清雅的音響。“殿庭”陳設模仿現(xiàn)實中的宴饗場面。南側靠邊是一些禮器、飲食器,其前是一排三層編鐘,鐘架東頭安置一大型“建鼓”(面徑90厘米。鼓架座上垂直豎一根長桿,鼓框從中間對穿過桿,使鼓面朝人。這樣安置的鼓叫“建鼓”,一般比較大),鐘架西端拐向北形成直角,依然是三層編鐘,占滿西側三。正中一長列為西側架,短列是南側架)。“殿庭”的北側是一排雙層共三十二枚編磬。建鼓、編鐘和編磬架組成一長方形的三條邊(其中一條長邊)。“殿庭”內另有一些樂器,它們分別是:二支竽(笙?),三支簫(十三管異徑排簫),二支篪(閉管,橫吹,吹孔開口向上,但五個指孔開口不向上而向“前”棗相對于演奏者。這樣開孔演奏,說明這種樂器與塤的關系更為密切),七張二十五弦瑟,有柄小鼓一件。這些樂器在實際演奏時應排列于“殿庭”東側,組成長方形的另一條“邊”。這樣一個四邊俱全的長方形樂隊,實際上就是西周禮樂制度規(guī)定只有天子能用的所謂“宮懸”。不過從它的排列來看,還是考慮到把高低音分開以及突出當中主奏旋律的樂器的。曾侯乙編鐘的音域跨越達五組,且其中間約三組十二音齊全。所有曾侯乙墓出土的樂器無不制作精致,性能良好,達到了驚人的高度,有些甚至連今人都無法企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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