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節(jié) 音及音的性質

作者:李重光   來源 :中小學音樂教育網(wǎng)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8-03-03   點擊:
   音樂是由音構成的,所以學習音樂理論,應對音有所了解。

  作為一種物理現(xiàn)象,音是由于物體的振動而產(chǎn)生的。物體振動產(chǎn)生音波,音波通過空氣作用于我們的聽覺器官并傳送至大腦,我們就產(chǎn)生音的感覺。

  在自然界中存在著各種各樣許許多多種聲音,這些聲音我們有的能聽到,有的則聽不到。我們人耳所能聽到的聲音,大致在每秒鐘振動11—20000次的范圍之內,而在音樂中所使用的音,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動27—4100次這個范圍之內,而且大都是易于分辨的有限的一些音。

  根據(jù)音的物理屬性,音有四種性質,即:高低、長短、強弱和音色。

  音的四種性質,在音樂表現(xiàn)中,都有著充分的體現(xiàn),如由于音色的不同,我們才能區(qū)分各種不同的樂器和人聲。由于音有高有低,有長有短,有強有弱,我們才能寫出豐富多彩、多種多樣優(yōu)美的旋律和動聽的和聲。但在音的四種性質中,音的高低和長短卻有著更加突出的重要作用。一支旋律無論大聲唱或小聲哼,用小提琴拉或用小號吹,它的基本形象并不會有什么大的改變,若將音高或長短稍加變動,音樂形象立刻就會不同程度地被破壞。因此在演唱演奏中,對音的高低和長短,應倍加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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